校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院政人[2017]13号)精神,我校第五届校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已满,须进行终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1.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所在院部对培养对象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给出鉴定意见。
2.学校成立“校骨干教师终期考核小组”,依据培养目标和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结合院、部的鉴定意见,确定培养对象的终期考核结果。
二、考核时间安排:
请考核对象于11月20日当天下午五点前将下列材料提交到人事处430办公室:
1.院部给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鉴定意见1份(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2.《许昌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考核鉴定书》一式7份(简称《考核鉴定书》,见附件1)。
3.《许昌学院第五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终期考核评审简表》(简称《简表》,见附件2)纸质7份,电子版发送至xcuxxn@126.com。
4.《简表》中体现教学科研成果的相关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及复印件1套(论文复印封面、目录及内容首页,著作复印封面、目录及扉页)。
三、奖惩办法:
考核合格者授予“许昌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
人事处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考核鉴定书
附件2:评审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