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开展正常晋升职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一、 资格审查范围
2020年度报名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包含教师以外其他系列);
二、 审查时间
11月18日-2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 资格审查地点
1、人事处、科研处审核
行政楼427室,联系电话2996603;
2、教务处
审核:
行政楼222室,张洪浩老师,联系电话2968863;
课时问题:
行政楼217室,郭红宾老师,联系电话2968873;
教学质量考评、过程性评价等问题:
行政楼213室,郑恩伟老师,联系电话2968569。
四、 资格审查材料
申报人填写纸质《评审简表》(一式三份),评审简表按照最新格式填写,原则上不允许超项,不计分项后应标注(不计分),否则予以删除,同时按《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整理要求》携带申报支撑材料用于审核。(正高级、非教师系列审核后材料留存人事处,其他审核后自行带回)
注:评审简表可等审查无误后院系再签字、盖章。专职辅导员在简表“高校教师”后备注(专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在简表“高校教师”后备注(思政课教师)。
五、 各单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含兼职教师)

附件:1. 《评审简表新》
2.《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3. 《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4.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5. 《2020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