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人事处同财务处密切配合,并积极与省财政厅、银行保持联系,已于近日完成8月工资发放,现将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新入职博士工资发放;
博士协议到期后待遇调整;
退休人员移交社保;
2021年度人事代理人员社保基数申报调整;
2021年度人事代理人员医保参保人员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100元;
完成其他日常业务。
工资发放关乎每位教职工切身利益,长期以来人事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劳资科在保证日常工作完成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服务意识、树立窗口形象,积极回应广大教职工关切。疫情防控期间,为安全、有效、及时解答劳资相关问题,请通过电话、微信、劳资微信群等方式咨询,望全体教职工知悉。
联系人:高炳焱 联系电话:2968821
人事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