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2〕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面向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教师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个推荐名额。
四、材料提交
(一)书面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一式2份。
3.《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1份。
4.《许昌学院2022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评审简表》(见附件3)一式5份,A3纸正反打印。
5.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2017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注:以上纸质材料均先不要盖章;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工作单位。
(二)电子文档
上述书面材料中1-4项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邮箱xcxysdsf@163.com。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4月12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人事处430。
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2973389。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