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1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重点选拔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可优先推荐。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获得者。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个推荐名额。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说明
申报人员于
3月
17日
前将所需材料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四楼427室),提交材料详细内容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提交材料说明》(附件1)。
联系电话:2968820.
人事处
2014
年3
月10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