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首届“316”特设人才岗位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31日 作者:人事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学院“316”特设人才岗位实施办法(试行)》(院政人〔201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就开展我校首届“316”特设人才岗位人员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选聘原则及数量

       1、基本条件:聘任特设人才岗位人员应为我校在岗专任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条件,有承担重要科研任务或重要工程项目的经历;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2、选聘原则:选聘坚持标准、不搞平衡,每两年选聘一次,聘期四年,力争到2020年,完成“316”特设人才岗位的选聘目标,并实现岗位总量的动态稳定。

       3、选聘数量:本届选聘“校园新锐”10个、“魏都学人”2个、“颍川学者”1个。

       二、选聘条件

       各岗位选聘条件,请分别参阅《许昌学院“316”特设人才岗位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五至七条。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4月16日-4月18日期间,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7室):

       1、《许昌学院“316”特设人才岗位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简称《登记表》,岗位聘任后,本表存入个人档案,见附件1)。 

       2、《许昌学院首届“316”特设人才岗位选聘候选人评审简表》1份(简称《评审简表》,A3纸正反打印,见附件2)。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教育教学方面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原件需带到人事处审验)。

       4、《评审简表》中所列的论著(复印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原件需带到人事处审验)。

       5、《评审简表》中所列的教学、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复印件1套(原件需带到人事处审验)。

 

       联系电话:2968820。

                        

       附件1:

登记表

        附件2:

评审简表

人事处

 2014年3月31日

 

  • 附件【登记表.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2014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公示的通知

关闭

中国 · 许昌 · 许昌学院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许昌学院

师德师风投诉邮箱:xcxysdsf@xc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电话:0374-297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