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人社厅专技处统一安排,现就有关我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基本要求
按照《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64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56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
二、继续教育证书的用途
继续教育证书主要用于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今后该证书将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专家选拔、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本通知重点内容)
根据人社厅近日召开的“高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暨举办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的会议要求,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网上注册要在今年6月底全部结束。鉴于大量的注册信息需要审核,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网上注册时间截止到5月5日。
1、注册人员范围: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注册网址:http://www.hnzjgl.gov.cn/,登陆后单击:“个人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单位所属区域:省直;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到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7室)统一领取。
注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河南高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周德东,联系电话:15905926999,18950162349。
四、继续教育证书的办理
按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注册信息全部审核结束后,学校统一到主管部门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联系电话:296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