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6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许昌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校园占地近1700亩,现有教职工1514人,其中专任教师1181人,副高以上职称373人,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教师972人。学校设有23个教学院部,举办有62个本科专业和17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十个学科门类,有14个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有5个河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河南省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试点、河南省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是一所理工为主、多科协调、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组织、人事、教学、纪检监察的学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许昌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许昌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许昌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xcu.edu.cn),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许昌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6),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9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韩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374-296882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艺术专业加试等。试讲(非艺术专业60分,艺术专业40分):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内容自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答辩(非艺术专业40分,艺术专业30分):采用演讲、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艺术专业加试30分。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的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4-296882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4-2968928(学校纪委)
许昌学院人事处
2017年7月10日